目前,所有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时,均需按照立项通知书和该鉴定结项审批书中填表说明要求提交结项材料:
1、《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
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须附3套著作和1份成果电子版。
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附3套最终成果打印稿、1份最终成果简介、阶段性成果期刊原件(审核后退回)、期刊文章复印件1份(包括封面、目录页及原文页)。
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社科处邮箱
4、财务处打印的支出明细,需加盖财务处和审计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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