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公布,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2、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申报;
5、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2)《成果介绍》活页一式7份;(3)申报成果5套(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同时报送5套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4)申报成果参加过以往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填写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5)电子光盘,需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申报信息汇总表等所有申报数据,光盘上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6) 《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kycjhk@ytu.edu.cn,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
6、报送时间:2017年4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