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社科规划研究在研项目管理,山东省社科规划办将对2008年以前(含2008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进行集中清理。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并于2015年12月15日前将申请结项的材料报送至我处。届时仍不能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山东省社科规划逾期未完成项目清理表》。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撤项处理,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撤项和项目终止后,剩余经费将退回到省社科规划办,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今后,省社科规划办将逐年清理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中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按期拿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