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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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包括舞台艺术创作资助、美术创作资助、传播交流推广资助、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五类项目指南。本次项目为网上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自2025年4月15日开始受理项目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以下网址查看有关指南及申报要求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78.html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79.html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0.html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1.html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6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4482.html

二、注意事项

1.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机构或单位(不含性质为机关法人的单位),登录名和密码请与社科处联系。

2.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主体为个人,申报人自行进行注册并按要求进行填报。

3、根据通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需要说明的是,提交审读材料之后,项目名称不能再有改动,请需要出具审读意见的项目申报者在提交审读材料前确定好申报项目的名称。

三、其他事项

1、申报项目的老师须于2025年6月10日17:00前按要求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网络申报系统咨询电话:4000259525

3、学校联系电话:6903282

社会科学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