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新一轮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2    作者:     来源: 社会科学处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水平,山东省委宣传部启动新一轮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省级党政部门、科研院所、省属企事业单位、省内公办本科院校所属实体性研究机构及民间社会组织智库类机构等公开申报,共设置综合类智库、专业类智库、企业类智库、社会类智库、区域国别研究类智库等 5 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研究领域适应山东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需要;

2.必须是依法设立、相对稳定、运行规范的实体性非营利研究机构,拥有必备基础设施,其主管主办单位及办公场所设在山东省内;

3.必须有特色鲜明、长期关注的决策咨询研究领域和方向,科研实力在该领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4.拥有1-2名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物,拥有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核心研究团队,配备一定数量的研究助理和管理人员;

5.具备合法、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渠道,接受社会捐赠、企业资助、境外资金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

6.具有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载体,至少拥有1种学术期刊或内刊内参;

7.具有功能较为完备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拥有专业资料库、网站或社交媒体公众号;

8.具有完善的科研组织架构、内部治理结构及组织章程等,具有独立运行能力。

(二)评选标准

在满足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符合我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建设标准,对照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按照百分制赋分评选。其中,一级指标主要包括基础建设、人才队伍、研究能力、影响力等4个方面,二级指标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保障、管理运行、领军人才、团队结构、学术组织架构、课题项目、智库成果、文章著作、转化传播平台、智库活动、舆论引导、国际传播等13个方面(详见申请书)。

三、申报方式

1.各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提供智库建设申报材料,包括:(1)《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请书》;(2)其他证明材料(仅需报送纸质版);(3)申报汇总表。

2.申报受理时间。纸质材料202556日前提交办公楼407,电子版材料发送ydskcg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按统一规格装订成册(A3纸双面打印),申请书一式10份,证明材料一式3份,汇总表1份。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工作实行限额推荐。我校限报1家。

2.请各相关单位加强组织统筹,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3.申报机构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应具备重点智库相关条件,申报材料要确保真实性,杜绝临时拼凑。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4.涉密材料一律不得网络上传、提交。

联系人:裴书峰,张戈;

联系电话:69024226903446


附件:新一轮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申报附件


社会科学处

20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