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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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烟台市“社科普及精品课”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7    作者:     来源: 社科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社科联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社科联2026年度工作部署,切实为“十五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社科智慧与力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烟台市“社科普及精品课”案例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紧紧围绕“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这一主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重点聚焦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宏观经济形势正向宣传引导、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等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形式,精准解读国家大政方针、发展成就与战略部署,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思想共识,打造基层社科普及实践样本。

二、活动形式与要求

(一)基本形式

本次申报的社科普及精品课案例,采用“宣讲+”的形式进行展现。可将音乐、舞蹈、戏剧(含小品、情景剧)、曲艺(如快板、评书、相声等)、朗诵、非遗创作、武术表演、技艺展示等表现形式,与理论宣讲内容有机、深度融合,寓理于情、寓教于乐,提升宣讲的吸引力、感染力与传播力。提倡各单位依托本单位特色资源,将理论宣讲与地方优秀文化资源有机融合;可结合本单位专业特色,开发具有思想性、艺术性与创新性的原创精品宣讲课。

(二)内容要求

1.政治性: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宣讲内容必须符合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观点准确,立场鲜明。

2.科学性:确保宣讲内容的理论严谨、逻辑清晰、数据准确、案例真实,深入浅出地阐明科学道理。

3.针对性:紧密围绕活动主题设定宣讲方向,聚焦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做到有的放矢。

4.创新性:在内容编排、视角选择、表现形式、传播手段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形成独特风格与亮点。

5.实效性:注重宣讲的实际效果,预期能在普及理论知识、解读政策法规、澄清模糊认识、凝聚社会共识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案例规格

申报案例应为完整的宣讲课程设计方案,包含明确的主题、完整的内容框架、具体的融合形式设计、主讲及表演人员安排、时长预估(建议单次宣讲时长控制在30—60分钟)、所需设备等。鼓励提交已初步排演的视频片段或完整录像作为辅助材料。

三、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5月19日17:00前,将《烟台市“社科普及精品课”案例申报表》(一式五份)纸质版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成果科,申请书电子版与精品课视频报送至电子邮箱。

四、案例应用

优秀烟台市“社科普及精品课”案例将作为烟台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专项课题予以立项、结项,可参加本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市社科联将择优遴选优秀精品课程推荐至省社科联。

联系人:苗毅

联系电话:0535-6903446

电子邮箱:skccgk@ytu.edu.cn

附件:烟台市“社科普及精品课”案例申报表

社会科学处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