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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入选全国110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行列

发布日期:2020-10-26    作者:社科(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来源:     点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下发《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关于确定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通知》,烟台大学成功入选全国110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行列,也是烟威地区唯一入选的高校。同时,烟台大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的获批标志着已经完成烟台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城市的绩效指标之一。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高校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8号)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开展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认定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遴选工作。经申报、推荐、评审等程序,决定认定北京大学等30所高校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遴选中国人民大学等80所高校为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多年来,烟台大学在知识产权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也取得了优异成绩。烟台大学先后成立学校领导为核心的“烟台大学对外合作与服务地方领导小组”、“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负责知识产权和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顶层设计、宏观布局、统筹协调,构建科技处、服务地方办公室、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三部门统筹联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学校先后获批山东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和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

烟台大学培育出了一批高价值专利。其中,发明专利“用甲乙酮系列混合溶剂分离丁烷与丁烯的方法”获第20届中国专利奖金奖,也是中国专利奖颁奖大会上独立获得专利金奖的7所高校之一;发明专利“阻燃、耐黄变、低雾化牛皮汽车坐垫革制造工艺”先后荣获2018年烟台市专利奖二等奖、第21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

同时,烟台大学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专业和学科建设。目前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东)基地、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山东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基地和山东省版权教学科研示范基地等多个省级以上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烟台大学人才培养层次齐全、水平较高,可提供知识产权本科、第二学位,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和知识产权方向法律硕士教育。知识产权本科专业为山东省A类拨款定额专业和省名校工程重点建设专业、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辐射专业。近三年中国科教网《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我校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全国排名第3至5位。

烟台大学成功入选全国110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行列,将进一步提高烟台大学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助力我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为烟台市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城市的工作提供技术供给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