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关系重探》是烟台大学法学院黄海学者刘银良教授发表在《中国法学》上的高水平论文。文章针对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这一长期困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重大问题,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的构造、知识产权法的独立性和排他性适用等角度予以了彻底厘清。
作者在文章中提出,基于知识产权法完整的制度构造,其形成了高度自洽的创新激励体系,实现了对知识产权和自由竞争间的良好平衡,基本没有给构造相对简单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留下补充空间。将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知识产权兜底保护法或补充保护法的认识,源于对知识产权法的构造及其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缺乏系统理解。除商业秘密外,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适用于规范商业混淆行为,并没有全面介入知识产权法的理由,否则就可能打破知识产权与自由竞争的平衡,导致知识产权的不合理扩张,压缩自由竞争的空间,并最终损害知识产权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
[1]刘银良:《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关系重探》,《中国法学》2023年第6期,第182-2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