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上海政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刘长秋教授受邀在法学院西区305做了题为“论代孕及其立法规制”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玉东教授主持,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汪丽青、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白玉担任与谈人。
讲座中,刘教授围绕代孕的法律地位、伦理困境以及立法规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刘教授首先阐述了代孕的定义、分类及在全球范围内的法律实践。他指出代孕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各国对代孕的立法态度差异显著。随后,刘教授从法律和伦理的角度分析代孕的利弊,并探讨了代孕立法应如何平衡各方利益。
与谈环节,汪丽青副教授强调了代孕立法应关注妇女权益的保护,避免代孕商业化对妇女权益造成侵害。白玉老师则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出发,分析了代孕案件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讲座最后,张玉东教授表示本次讲座为法学院师生们提供了深入了解代孕及其立法规制的机会,他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次讲座不仅拓宽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同时在思想层面激发了师生们对于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的深入思考。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