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要求
(一)课题研究要严格按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执行。
(二)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烟台市社科规划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经申报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市社科联。申请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3个月。延期申请后仍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三)不按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能参与申报烟台市新年度的社科规划课题及专项课题。
二、所需材料
(一)课题负责人签字的《结项鉴定书》。
(二)课题研究最终成果。
(三)使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的检索报告。
(四)立项协议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