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项要求
1.课题研究要严格按课题立项协议书内容执行。
2.课题研究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需填写《烟台市社科规划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经申报单位核实盖章后,报送市社科联。申请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3个月。延期申请后仍未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3.不按期结项的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能参与申报烟台市新年度的社科规划课题及专项课题。
二、所需材料
课题结项材料胶装3份,装订内容及顺序:
1.封面(请尽量选用浅蓝色布纹纸)。
2.结项材料目录:请标注页数。
3.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烟台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鉴定书。
5.研究总报告。
6.其他材料(如果有,请装订在内):成果影响证明材料、论文(已经发表的论文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已经录用还未发表的论文复印录用通知书、打印论文)等。
7.查重报告一份。
8.延期结项申请表(延期的项目需要填写此表)。
以上材料胶装在一起,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除封面目录外可双面印制。